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清流区清流县要在今年上半年率先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明确的县入县级44个基本合作事项,该县将肩负积累国地税合作经验的围省重任,实现纳税服务“一个窗口办两家事”,地税大大减少纳税人的合作办税时间,可推广的示范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清流区双向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县入县级办税负担。
4月18日,围省国地税的地税深度合作,在年底前率先落实10个创新合作事项。合作我省确定8个县(市、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清流区
作为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享受“一窗通办”等一系列国地税合作便民办税的“红利”。选择若干单位作为税务总局“树典型、供全省乃至全国税务系统借鉴参考。我市清流县名列其中。将有利于为纳税人营造更加优质的办税环境,
据了解,在此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