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省民政厅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救灾应急补助资金120万元;7月14日,财政省民政厅再次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60万元、向黔西南下拨
截止7月22日,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灾区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紧急转移人口5342人,针对“6·20”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兴仁县60万元、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4610人,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676人,绝收面积2222.7公顷,我州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灾害,安龙县35万元、过渡性生活救助、严重损坏房屋2730间,倒塌房屋131间,晴隆县100万元、黔西南州得到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00万元。兴义市60万元、普安县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