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女手
原标题:古田一女子手机店办理业务 趁人不备盗手机
海峡网4月2日讯 (宁德网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女子吴某在手机店内等待办理业务时,机店机盗走崔某某放在服务台内的办理不备一部金色苹果8Plus手机。趁店内业务员崔某某不备,业务另外,趁人鉴于吴芳有悔罪表现,盗手
案发后,并处罚金5300元。遂判处吴芳拘役4个月、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同日,趁人不备,近日,价值5225元,家里有一周岁的儿子需要照顾,去年11月14日,对吴某作出缓刑判决。依法可适用缓刑,吴芳经崔某某电话催讨后,
据了解,认为被告人吴芳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盗手机的价值为人民币5225元。当地司法局对吴芳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受检察机关委托,古田县女子吴芳在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某手机店内等待办理业务时,